柬埔寨採樣第一手報導 台塑公司固化汞污泥運至柬埔寨境外處理,由於未進行最終之妥善掩埋,任 意棄置於柬國施亞努市附近之露天棄置場,使此境外廢棄物處理案造成國際環保 事件;進而使我國及台塑公司形象嚴重受損!而此事件所受之關注在環保署接受 綠色陣線自柬國採集之樣品檢驗其溶出試驗值汞之濃度0.284 mg/L,超過管制標 準值0.2 mg/L之際達到最高潮,也因而促使台塑公司迅速組團;並請曾立委振農 安排行程,而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在 蔡署長指派下隨團協助採樣事宜。 整個行程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八十八年一月二日,共三日,詳細行 程如行程紀要表。在此將八十八年一月一日在柬埔寨施亞努市固化汞污泥現場情 況加以陳述: 〈一〉抵達現場環保署作業方式 由金邊市至棄置現場約二百四十公里,單程開車時間約三小時,由曾立委振 農領隊及柬國國務院秘書翁仁典先生陪同,到達現場後,環保署成員即依採 樣程序進行初步現勘與記錄,此時現場已接近完成清理階段,現場狀況見相 片,整個場址長寬約各二百及一百公尺,以機械工具將固化汞污泥裝入貨櫃 ,貨櫃量約一百二十個,以五十三加侖汽柴油桶裝之桶量約二千個,周邊地 表到處有粉狀土壤,由於距離現場很遠,無法清楚判定廢棄物形態。 〈二〉台塑不准進入現場之原因 環保署成員在場址外圍初勘時,由於柬國認為台塑公司僅攜帶樣品瓶,無放 置樣品瓶之冰箱判定無法送上飛機長途運送,且無任何安全防護裝備,故基 於採樣程序不佳及裝備無法符合標準等理由,禁止台塑公司進行場址採樣。 〈三〉環保署成員著裝進入場址途中受阻無法採樣原因 環保署成員在場址外圍初勘期間,由於台塑公司不准進入場址,曾委員指示 環保署成員展示環保署備妥之採樣裝備,獲得柬國國務院秘書翁仁典先生認 可,於是進行安全防護著裝並獲同意進入場址初勘及採樣,惟於進入場址途 中,由於我國新聞媒體記者逕行先進入場址報導,完全未依柬國管制行動, 經柬國翁秘書多次警告退出場址無效後,翁秘書憤而提出限定十五分鐘內離 場之命令,否則後果自行負責,此時曾立委立即請環保署及媒體記者遵照要 求,迅速收拾裝備離開場址,至此採樣因而無法進行,另事後方知台塑公司 陳延得副廠長趁亂逕入場址取得數件樣品,回到金邊旅館後,曾立委自我解 嘲地說:「這次來柬埔寨幸好有環保署隨行准予進入現場,否則真是丟臉丟 到家了!(因為台塑被禁止入場,整團又被限時離場)」。但環保署成員聞 此幽默卻頗感窩心與榮幸。 (四)採樣前環保署成員與台塑公司協商事宜 台塑公司二位成員於行前奉示採集一百個樣品,且希環保署簽署確認,由於 其整個採樣程序無法依照環保署公告方法執行,故環保署與台塑公司各自採 樣,不簽署對方樣品。且於途中環保署成員一再敘明採樣品保相關之專業知 能,台塑公司人員雖可接受,但基於授命需赤手空拳不得著任何防護進入場 址採樣,是以兩位台塑成員亦感無奈。但抵達現場後,果然驗證了環保署成 員準備充分之必要性,台塑公司人員終被拒不准進入場址採樣。 (環境檢驗所 科長 郭清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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